空域分为A、B、C、D、E、G、W几个大类

A类是6000米以上的高空航路,标准气压高度6000米至20000米(含),仅允许仪表飞行;须持续双向通信;须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;进入前须获ATC许可

B类是大型机场终端区,划设在民用运输机场上空。根据跑道数量,呈半径12-60公里不等的多环阶梯结构,最高至A类空域下限

C类是中小型机场终端区,划设在建有塔台的通用航空机场上空,通常为半径5公里、高度至机场标高600米的单环结构,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;目视飞行速度在海拔3000米以下不大于450千米/小时;须获ATC许可

DE类是其他管制区域:

D类是指机场管制地带,一般在起落航线附近;标准气压高度20000米以上空域,所有飞行(仪表和目视)均需ATC许可

E类就是这些区域之外,根据运行需求划设的管制空域,有点像机场周边的缓冲区和延伸区。除A、B、C、G类外的空域,可根据需求划设;仪表飞行需ATC许可;目视飞行仅需报告,无需许可

GW类是非管制区,主要给无人机玩耍的地方,区别在于高度和能见度

G类: B、C类空域以外,真高300米以下(W类除外)的空域; 海拔低于6000米、对民航运输无影响的空域;提供飞行信息服务,不提供管制服务;允许仪表和目视飞行;须报备飞行计划

W类:G类空域内真高120米以下的部分空域,主要供微型、轻型、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;飞行中需广播识别信息

  • 无人机的特别规定:无人驾驶航空器(尤其是微型、轻型、小型)的活动主要对应W类空域适飞空域。在真高120米以下的W类空域,通常无需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计划;而真高120米以上、机场周边、军事禁区等敏感区域上方,则属于管制空域,飞行活动需经批准
  • 超低空空域(真高1000米以下):这通常对应着G类和W类空域的一部分。根据国家空管委的划定,真高300米以下的G类(及W类)非管制空域,为通航和无人机活动划设了空间
  • 特殊情况批准:经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特别批准,航空器可突破常规限制,例如在A类空域进行目视飞行,或在C、D、E、G类空域超速飞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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